******有限公司
双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附件规定开发的软件。
2、项目总价:项目总价55980元,明确需要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
3、项目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7990元整;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后,甲方签署《系统初验报告》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人民币¥16794元整;乙方完成项目实施后,甲方签署《系统终验报告》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即人民币¥11196元整。
************有限公司船闸运营管理分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