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0-11278-002-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2024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0-11278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2024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农村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856
******服务中心
地 址:凤山区大梨树村19组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2024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包-转基因玉米产业化示范农业经理人培训班
******办公室******农村局关于******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科发〔2024〕146号)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培育机构要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培训机构要安排专人组织培训、学员管理、信息录入、考试考核、培训档案归档、跟踪服务等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培育台帐,培育全程可追溯,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机构应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具备组织赴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90%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设立培育资金转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育任务中的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线上培训服务费、参观场地补偿费等。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预算科目完整、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用于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的工作。2025年01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6,000.00元
合同金额:246,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