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PACK车间轮胎分装线转移项目挂网公告
采购类别:设备类
1.项目名称:PACK车间轮胎分装线转移项目
项目号:KYCG2024-237-ZZ
2.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需对PACK车间的轮胎安装线体设备进行拆卸搬迁至宜宾汽车产业园并需要恢复轮胎安装线体设备,达到生产状态。
3.技术要求
其余详见后续发放的采购文件。
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4.3.要求财务水平良好、投标单位需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资料(如无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视情况可接受投标人自己的财务报表并对内容出具真实性承诺说明),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万;
4.4.供应商需要有1例及以上轮胎线搬迁案例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条件如不能全部满足,不能进入招投标流程。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招采平台(?******/,以下简称数字招采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1)正式招标文件需在线下资质预审完成并按通知要求缴纳标书费后另行获取。
(2)资质初审完成,将会邮件通知,请务必在报名资料内体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必须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因此确定有参与意愿的供应商务必下载此文件,如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视为未报名成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大写:贰佰元整),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方向投标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简称及‘标书费’字样,******,交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9条)。
5.3本招标项目通过数字招标平台报名;
5.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30。
5.5报名资料提交方式,在数字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按照平台系统流程完成相关资料提交,******,如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视为未报名成功。
5.6报名资料
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6.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6.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6.3项目案例:提供一个及以上此类轮胎线设备搬迁案例证明材料;
5.6.4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
5.6.5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注: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5.7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如资质审查不合格则不再参与后续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超时、非被授权人报名、报名资料差缺二次补充后任不符合公告要求、营业范围不符、投标人股权交叉或存在其它关联关系、无手机联系方式、电话答疑无人接听等)。招标过程视情况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二次复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近2年类似案例合同原件投标单位现场备查。
6.投标保证金
6.1在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后,还需在商务报价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缴费供应商简称及“PACK车间轮胎分装线转移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6.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无息全额退还(违规情况除外),退还到账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具体根据财务计划安排)。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7.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共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新区汽车产业园
商务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
E-mail:******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E-mail:******
9.交款账户信息
凯翼公司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账号:************4
******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开发区支行
行号:******2100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法院提起诉讼。
11.投标须知
11.1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11.2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1.2.1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11.2.2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11.2.3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11.2.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11.2.5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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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方式: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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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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