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THX******2
2******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
(2)资金来源:自行支付,已落实;
(3******医院新院区窗帘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
(4)质保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THX******2-1
******医院新院区窗帘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
******有限公司
******街道澄源路 266-179 号
******.48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泽月(组长)、翟世丽(业主代表)、孙明霞、王袅娜、赵讯蔷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2882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唐河县上海大道与公主路交叉口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如意广场六号楼三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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